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宁环督办发〔2018〕25号)的要求,我县重点大气治理工作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经自查,我县2017年以来自治区确定大气污染项目4个,分别是同心县回春工贸公司新区集中供热公司项目(宁夏回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同心县生海房地产清水湾供热公司项目(同心县生海供热有限公司)、同心县同源热力有限公司项目、同心热力公司项目。2017年经同心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年4月21日第8期)决定,县发改局对同心县城新区集中供热站(宁夏回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80T + 1×40T供热锅炉烟气除尘脱硫提标改造项目,同心县生海房地产清水湾供热公司(同心县生海供热有限公司)3×40T供热锅炉烟气除尘脱硫提标改造项目立项。经过招标后,由银川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同心县城新区集中供热站(宁夏回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同心县生海房地产清水湾供热公司项目(同心县生海供热有限公司)锅炉烟气除尘脱硫设施提标改造工程,2019年对同心县同源供热有限公司锅炉烟气除尘脱硫设施提标改项目进行立项。截至目前,同心县城新区集中供热站、同心县清水湾供热站、同心县第四供热中心供热站锅炉烟气除尘脱硫提标改造项目均已建设完成,正在调式,组织验收中。同心县热力公司供热管网已并入清水湾供热中心。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11日(不含周六、周日)。
受理部门: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
联系电话:0953-8637597
联系地址:同心县新区罗山西路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