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5-12 來源:同心縣自然資源局
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將豫海鎮城北村集體所有農用地2.355公頃(耕地2.216公頃)征收轉用為建設用地,另征收集體所有建設用地0.9515公頃;將豫海鎮國有農用地0.4419公頃轉用為建設用地,以上土地共計3.7484公頃。作為同心縣2022年第三批次城鎮建設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土地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為保證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地依據
《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同心縣2022年第三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寧政土批字〔2022〕24號)。
二、征地用途
公共設施用地。
三、征地位置、地類和面積
該批次項目用地位于豫海鎮城北村,征收集體農用地2.355公頃,征收集體所有建設用地0.9515公頃、國有農用地0.4419公頃。以上土地共計3.7484公頃,具體以批準的勘測定界坐標為準,地類以現場核實為準。
四、安置方式及社會保障
該項目以貨幣和社保方式安置,因項目建設失地的,嚴格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被征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險的意見》(寧政發〔2014〕49號)及《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被征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險政策的通知》(寧政規發〔2020〕6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五、其他有關事項
被征收土地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和其他權利人應當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及其它證明資料,到豫海鎮人民政府辦理土地補償登記,如未如期辦理登記手續,其補償依據縣統一征地小組調查結果為準。凡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搶建、搶裝修、搶種、搶栽的地上附著物一律不予補償。
特此公告。
??
?????????????????????????????????????????????????????????? 同心縣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2日
國務院各部門網站
地方政府網站
自治區各部門網站
吳忠市各部門網站
吳忠各市區政府網站